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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男方年龄不够没领结婚证,如果“离婚”,女方要退还彩礼吗?

CCTV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2020-09-03

来源|CCTV今日说法(微信号:cctvjrsf)


男方未到适婚年龄

就结婚生子

也没领结婚证

如果“离婚”

孩子抚养权归谁



女方要退还彩礼吗

财产怎么分


1


Q1

因男方年龄不够,没有领结婚证。男方买的车子,育有一子,如果“离婚”,可以提哪些要求?孩子八个月,抚养权归谁?彩礼需要退给男方吗?


A1:

根据你的描述,从以下几个方面帮你分析和解答:

首先,根据我国现行《婚姻法》中关于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,只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依法办理婚姻登记,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,本案中,你和你的“老公”之间因男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没有办理婚姻登记,你们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。

对于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,根据我国现行《婚姻法》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,由你和你的“老公”协商处理,协商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

对于你和你的“老公”所生育的孩子,根据我国现行《婚姻法》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,尚在哺乳期内的子女,一般由母亲抚养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,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。

对于是否返还彩礼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》第十条规定,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1.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2.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3.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但是,司法实践中,对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,一般可不予返还


2


Q2

小区旁边新建楼盘炸石,导致小区里百分之六十的居民家里出现了大大小小的裂缝,现在协商不成,地产商还在继续炸,我们应该怎么办呢?


A2:

根据你的描述,从以下几个方面帮你分析和解答:

首先,根据我国现行的《民法总则》与《物权法》的相关规定,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、建造建筑物、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,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,一方造成另一方损害的,受损方有权请求另一方停止侵害,并消除危险,赔偿损失。

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,针对新建楼盘施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,你可以及时向小区所在的物业、所在地居委会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情况,同时,通过录音、录像、拍照等方式收集施工作业,受损情况,现场交涉等方面的证据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受损情况进行科学鉴定,必要时可以委托公证机构进行公证。

由于受损房屋较多,你也可以和其他受害人进行抱团维权,与新建小区的开发商协商谈判,协商不成的,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
3


Q3

我家于2014年搬进新住宅小区,在2015年,我家楼上住户搬入,是做加工手饰珠子的。只要楼上干活,我家就有电,家人都感觉有电感,出现耳鸣、头部及全身不适的情况,身心均遭受伤害,不得已搬家。期间找过相关部门都没有解决问题,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?胜率大吗?如果不起诉直接卖房,在法律层面如何解决?


A3:

根据你的描述,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分析和解答:

首先,根据《物权法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,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则,正确处理相邻关系,如果你邻居加工首饰珠子的行为侵害了你和你家人的身体安全,那么,你可以请求你的邻居停止侵害,并赔偿损失。

在找相关部门解决无望的情况下,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为准备诉讼,你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涉及侵权行为、损害结果以及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等方面,损害结果主要包括身体不适以及产生的检查治疗费用、搬家费用等。同时,你也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内进行检测并出具鉴定报告,以上证据的提供将直接影响你的诉讼案件结果。

卖房和起诉之间并无直接的关系,你完全可以随时处分自己的房屋,但是,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行为的一项基本原则,根据《合同法》中“当事人行使权利、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”的规定,在房屋买卖中也必须遵守,因此,在卖房时,你应当向买受人如实告知房屋的各项真实情况,否则,将来则很有可能导致合同被撤销。


4


Q4

我一个朋友的老公拿她的身份证向小贷公司借款,现在她老公失联了,她该怎么办?需要我朋友替她老公偿还么?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?


A4:

根据你的描述,假设本案事实为你朋友的老公用你朋友的身份证,并以你朋友的名义与小贷公司签署借款合同,办理了借款事宜,小贷公司向你朋友的老公提供了借款。现在,小贷公司依据借款合同,主张你的朋友偿还借款。根据以上假设,我们从以下方面帮你分析和解答。

首先,如果你朋友对于她老公对外向小贷公司借款的事实不知情,借款合同上的签字也非你朋友的本人签字,那么,在小贷公司主张你朋友偿还该部分借款时,你的朋友可以借款合同上的签字非本人签字,且未收到借款款项为理由,并提出相关证据加以证明,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该借款合同无效。

其次,如果你朋友对她老公的借款行为是明知的,或者默认的,此时,你朋友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,需要认定该部分借款是否属于你朋友的夫妻共同债务,即该部分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形成的,如果小贷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部分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那么,你朋友将可能需要替她老公偿还。反之,你朋友则不需要偿还。


5


Q5

我通过招标方式租下学校店面,合同期为五年。招标时合同写明租金每年递增10%。第二年交租金时,学校口头通知合同上“租金每年递增10%”的约定不再执行,按照合同租金交纳即可。一直到第五年,学校突然要求租金要上涨50%,如果不按照他们的要求交纳租金就封店,请问这合理吗?


A5:

根据你的描述,从以下几个方面回答你的问题:

首先,假设你在中标后,与学校签署了书面合同,且合同的标的、价款、质量、期限等主要条款完全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一致,同时约定租金的递增标准为每年10%,那么根据我国现行的《招标投标法》和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执行内容的其他协议,因此,你和学校方都不得擅自更改租金每年递增10%的规定,学校方做出的不再执行租金每年递增10%的口头通知无效,你仍应当按照每年递增10%的标准支付租金。

同理,学校在第五年提出的“租金上涨50%”的要求也是无效的,你可以不同意学校的该主张,继续按照约定的每年递增10%的约定计算并交纳租金。

根据你和学校方之间签署的合同,如你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,亦不存在其他违反合同约定依法应当解除合同的情形,学校是不能封店的,否则,你可以依法主张学校承担违约责任,造成经济损失的,你还可以依法主张赔偿责任。


感谢值班律师:


党波(北京)


封面来源@视觉中国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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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小编 | 张鑫

法务 | 郑俊宇

维护 | 宋小军

主编 | 王秀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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